時間:2025/8/8 18:24:04 作者: 點擊數:
區委組織部,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規自分局、開發區投促局、開發區科創局、開發區企服局、開發區園區發展局,各鎮街,南粵基金:
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關于發展集成電路產業的決策部署,落實《關于支持廣州市智能傳感器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廣州(增城)智能傳感器產業園發展規劃(2024-2035)》等文件精神,培育壯大我區智能傳感器產業,我局牽頭制定了《增城區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經分管區領導審定同意,現印發實施。
廣州市增城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8日
(聯系人:謝廣華,電話:82743715)
增城區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關于發展集成電路產業的決策部署,落實《關于支持廣州市智能傳感器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廣州(增城)智能傳感器產業園發展規劃(2024-2035)》等文件精神,培育壯大我區智能傳感器產業,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智能傳感器產業高地,助力廣州打造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第三極”核心承載區,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聚力產業培育,夯實發展根基
(一)強化產業鏈招商。充分利用增城泛半導體(智能傳感器)產業園區市級扶持10億元資金,支持企業落戶增城泛半導體(智能傳感器)產業園區,聚焦智能傳感器關鍵領域及平臺型企業,圍繞現有產業加快補齊產業短板,積極引進設計、材料、設備、終端等類型企業,夯實產業基礎,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集聚化、規模化、全鏈條發展。(牽頭單位:開發區投促局;配合單位:開發區企服局、區科工商信局、開發區科創局、有關鎮街)
(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落實“全生命周期服務”籌建機制與項目“五證聯發”常態化服務,加大在建項目籌建服務力度,破解項目動工建設中的痛點難點,推動項目早竣工、早投產,筑牢我區智能傳感器產業根基。(牽頭單位:開發區企服局;配合單位:有關鎮街)
(三)加快新材料園區建設。加大增城高端電子信息新材料產業園基礎投入與軟硬件建設,推動盡快通過園區認定,支持國內外優質電子信息新材料龍頭企業入駐園區,補足本土化供應鏈,打造服務大灣區泛半導體行業的“電子化學品供應心臟”,提升園區品牌影響力與知名度。(牽頭單位:開發區園區發展局、開發區投促局、區產投集團;配合單位:廣州增城高端電子信息新材料產業園工作聯席會議成員)
二、加快技術突破,提升創新動能
(四)建設公共研發平臺。支持骨干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聯合體創建智能傳感器前試、中試公共服務平臺,謀劃補充中小尺寸智能傳感器生產線,加快核心制造工藝升級,滿足不同類別、原理的傳感器研發、中試及測試需求,暢通“設計—中試—量產”全鏈條。(牽頭單位:開發區科創局、開發區投促局;配合單位:有關鎮街)
(五)增強產業創新能力。支持工信部電子五所、湖大研究院等發揮創新平臺作用,聯動華南理工大學、中山大學、廣東工業大學等高校微電子學院及大灣區集成電路與系統應用研究院,深化產學研合作,推動產業共性技術、關鍵核心技術及關鍵零部件協同攻關,實現科技與產業雙向促進。(牽頭單位:開發區科創局;配合單位:有關鎮街)
(六)加大產業人才引育。聚焦全區智能傳感器產業高層次創新型人才、應用型高技能人才短缺問題,堅持人才引領產業高質量,重點引進培育一批行業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的產業領軍人才和行業骨干人才,推動產業創新發展;引導區內高校、職業院校結合區實際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動態調整人才培養方向,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與重點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等共建智能傳感器產業實訓培訓基地,開展人才“訂單式”培養,自主培育一批實用、好用的高技能人才。(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教育局、區人社局;配合單位:有關鎮街。)
三、強化要素保障,優化發展生態
(七)完善金融支撐體系。積極爭取國家、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基金支持我區重大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通過銀行信貸、融資租賃等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和企業經營。支持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發展。鼓勵各類風險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進入集成電路領域,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企業兼并重組、上市企業培育、企業技術改造和關鍵基礎設施建設。(牽頭單位:區發改局;配合單位:南粵基金、有關鎮街)
(八)加大財政投入保障。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普惠性投資獎勵等上級財政資金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加大區級財政專項資金對智能傳感器產業的傾斜力度,激勵企業加大投資,支持骨干企業與初創企業發展。(牽頭單位:區科工商信局;配合單位:區發改局、開發區企服局、開發區投促局、區財政局)
(九)強化空間要素保障。加強智能傳感器產業用地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銜接,合理規劃項目選址,整合存量建設用地,加大產業用地供應力度,重點保障智能傳感器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用地需求,建立產業用地快速審批通道,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支持項目快速落地,助力產業蓬勃發展。(牽頭單位:區規自分局;配合單位:有關鎮街)
(十)鼓勵產業聯動發展。鼓勵智能網聯與新能源汽車、通信設備、人工智能、物聯網、工業控制等領域企業通過定期組織供需對接會、開放應用場景、產品優先應用等方式,加強與智能傳感器產業鏈企業協同聯動,培育國內高水平供應鏈,降低采購成本。(牽頭單位:區科工商信局;配合單位:有關鎮街)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