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7/24 17:54:21 作者: 點擊數:
各區民營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完善我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推動服務力量與服務資源下沉,打通中小企業服務“最后一公里”,現就組織開展2025年(第四批)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征集,以及2019年、2020年(第一批、第二批)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復核主體
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是指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以開展區域或行業內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為核心任務的各類組織,包括各類中小企業園區、特色產業園、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行業商協會、專業化服務商等。
(一)申報主體
2025年(第四批)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的申報主體須為2024年1月1日前在廣州市注冊并運營的法人單位。鼓勵中小企業集聚區/產業園區運營管理機構、各類行業商協會、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等建設運營中小企業服務站。
(二)復核主體
2019年和2020年被認定為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的運營主體。
二、申報/復核條件
1.服務場所。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應具備固定的服務場所和必要服務設施。鼓勵各類服務機構、行業商協會在中小微企業集聚的區域或行業建設中小企業服務站;鼓勵申報主體利用現有服務公共空間及設施申請掛牌服務站。
2.服務人員。各服務站申報/復核主體應指派1-3名服務人員擔任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
3.服務公約。成功掛牌服務站后,自愿簽署并遵守《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服務公約》(附件3)。
4.征集名額。2025年(第四批)服務站的征集名額不超過80個,將依據服務站2024年的營收狀況、規模大小以及服務的企業數量等標準進行評選,擇優認定。
5.不得重復申報。已于2019年、2020年以及2024年(前三批)被認定為服務站的同一單位所關聯的項目或機構(詳情請參見附件6),不得重復提交2025年(第四批)申報申請。
6.復核名額。已于2019年和2020年被認定為“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的運營主體可申請復核。復核通過后稱號更新為“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有效期順延三年;未申請或未通過復核的自動撤銷服務站稱號。
7.稱號變更。2024年(第三批)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站無需申請復核,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稱號更新為“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
三、申報/復核材料
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的申報/復核請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錄材料:
1.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匯總表(附件1);
2.廣州市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站申請表(附件4,分申報、復核兩種表);
3.申報/復核主體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服務站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5.服務站簡介(基本情況、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能力與經驗、服務特色及服務成效等);
6.擬定的民營和中小企業管理制度、服務架構說明文件;
7.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情況(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8.2025年和2026年民營和中小企業服務工作開展計劃;
9.其他證明文件(如近年來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所獲榮譽等)。
復核主體在以上材料基礎上,必須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服務站工作總結。
四、申報/復核程序
申報/復核單位需將申請材料用A4紙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于8月15日前報送注冊地或服務站所在區民營和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5,申請材料掃描件和可編輯版請隨文報送)。各區對材料初審后,將推薦文、匯總表(附件1)以及申請材料(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包含掃描件和可編輯版),于8月22日前報我局(服務體系建設處)。
附件: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3日
(服務體系建設處聯系人:徐鵬,電話:83196566;廣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總站聯系人:郭宇菲,電話:15817115737,郵箱:11749568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