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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投促規字〔2025〕2號
廣州市海珠區投資促進局 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海珠區支持數智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海珠區數智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海珠區支持數智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實施,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海珠區投資促進局
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廣州市海珠區支持數智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條 【總則】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9號)、《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生態環境部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動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消費〔2022〕6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化妝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0〕330號)等文件精神,依托琶洲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的數智資源稟賦及美妝產業基礎,全面推動海珠區數智美妝產業高質量發展,現結合海珠區產業資源及產業基礎,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適用對象】本措施適用的對象是在海珠區擁有自主品牌,運用數智技術,從事化妝品及其原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等相關經營活動且信用良好的美妝企業。
第三條 【支持數智賦能】支持美妝企業綜合應用數智技術,逐步實現研發、設計、制造、營銷、服務全鏈條數字化、智能化。對進行數智化改造,改造后從事智能個性化定制、智能生產及質量控制、智能產品研發、數智營銷等“AI+美妝”生產經營活動的美妝企業,最高按改造活動所產生技術服務費的20%給予資金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四條 【支持行業數據應用創新】支持美妝企業開展行業數據開發利用,推動產業鏈協同創新。對于美妝企業在當年度提供已取得數據產權登記證書的數據產品,與非關聯方實現交易收入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最高按照當年度交易收入的3%給予獎勵;實現交易收入100萬元以上的,最高按照當年度交易收入的4%給予獎勵。對具有被列入國家、省級“數據要素×”典型案例、應用場景等相關項目的美妝企業,單個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0萬元、5萬元獎勵,同一項目按照“從高”原則予以獎勵,本措施有效期內逐級提升至對應層次的,獎勵差額部分。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五條 【支持研發創新】對化妝品新原料首次取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藥監局)注冊證的注冊人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化妝品新原料首次按照國家藥監局要求完成備案的備案人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符合海珠區美妝產業發展方向,采用在美妝產業或相關技術領域中處于領先地位的關鍵或核心專利技術(如新原料、組合物、制備方法及其應用等發明專利)作為配方或生產工藝的產業化項目,上一年度該項目年度業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毛利潤率在6%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該項目年度業務收入的1%給予項目所屬企業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六條 【優化備案咨詢服務】推出“首席美妝備案服務官”服務機制,與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資料核查機構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強化備案咨詢、核查咨詢服務,實施全年線上線下專人解答美妝企業相關政策及技術咨詢。支持企業快速、高效、合規地完成產品備案,助力美妝企業新品快速上市和拳頭產品的更新迭代。進一步提升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資料核查工作質量和效率。
第七條 【支持企業合規經營】指導符合條件的美妝企業使用ODR機制,依托全國12315平臺在線自行解決消費糾紛,高效便捷處理消費投訴,及時接收市場產品反饋;指引美妝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幫助美妝企業進行風險防范;依法規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賠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經營者合法權益;實行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鼓勵創新,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第八條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美妝企業,按《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海珠區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海市監規字〔2024〕1號)第十二條第(二)項給予扶持。為有維權需求的被侵權企業提供舉報指引,建立研判反饋機制,指引維權思路,支持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九條 【支持數智推廣】對通過品牌直播間銷售方式銷售自有品牌的商品、符合《廣州市海珠區投資促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海珠區促進數字營銷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海投促規字〔2024〕1號)第四點第(三)項要求的美妝企業,按該政策第四點第(三)項給予扶持。
第十條 【鼓勵品牌出海】加快推動數智美妝產業品牌化、國際化發展步伐,鼓勵企業出海。對獲得境外化妝品銷售登記且出口單品在單一市場年銷售額達到100萬元的美妝企業,給予每個單品登記1萬元的獎勵。
第十一條 【支持做大做強】對從事化妝品零售、無安全事故的美妝企業,上一年度自有美妝品牌銷售收入首次超過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10萬元、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
對從事化妝品批發、無安全事故的美妝企業,上一年度自有美妝品牌銷售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6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
第十二條 【高端人才服務】鼓勵美妝企業將在我區獲得的獎勵資金總額中50%的比例,用于企業重點人才獎勵。獎勵資金可按企業需要在扣除個人所得稅后一次性劃入重點人才個人賬戶,用于醫療、教育、住房等支出。獎勵資金具體分配方案由企業自主確定。重點人才推薦實行企業承諾制,企業推薦擬受獎勵的重點人才,并對其資格條件負責。海珠區每年將根據企業發展情況,在人才落戶、人才綠卡、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支持,具體以年度方案為準。
第十三條 同時符合本措施及海珠區內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含上級部門要求海珠區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每年根據海珠區財政撥付資金總額進行扶持,年度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當年度撥付資金總額,扶持金額視當年度撥付資金總額和申報情況作適當調整,單個企業年度獲取本措施的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申報企業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資金,違反則取消申報資格,追回已發放獎勵資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措施所稱“數智化改造”是指以“數字化+智能化”為核心的數智技術對產業鏈各環節進行技術改進和優化,從而提升該環節的數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美妝企業”是指以化妝品行業為主,覆蓋化妝品的原料、配方、研發、生產、智能制造及展示交易等領域,包含從事化妝品及原料的研發、生產、銷售(僅從事化妝品原料銷售的企業不納入該產業范疇)的企業;“擁有自主品牌”是指企業或企業所屬集團所經營的品牌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成功注冊商標,且品牌下產品已經實現收入;“智能個性化定制”包含AI檢測診斷、AI虛擬試妝、個性化護膚方案或產品定制等;“數智營銷”包括運用智能工具進行消費者行為分析及市場趨勢研判,搭建皮膚數據庫等相關產業要素數據庫等;“數據產權登記證書”是指由國家及地方數據管理部門設立或指定的數據產權登記機構,按照統一的規則對數據的來源、描述、內容等的真實性、合規性及準確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后,記載數據權利歸屬等信息,并向權利人核發的登記憑證;“ODR機制”是指全國12315平臺在線消費爭議解決機制。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12315平臺建設了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系統,方便企業與消費者在行政部門介入前先行和解消費爭議;“單一市場”是指美妝企業在境外取得一個化妝品銷售登記,允許銷售的區域范圍;“年度”是指1個完整自然年度,即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所稱“以上”“最高”“不超過”均含本數,“超過”“以下”不含本數。
第十五條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印發之日期間符合本措施扶持條件的,可參照本措施申報。本措施有效期屆滿或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政策變化調整,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評估修訂。因不可抗力、上級政府部門行為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出臺導致本措施無法執行時,本措施相關條款停止執行。本措施由廣州市海珠區投資促進局、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組織實施及發布年度申報指南。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海珠區投資促進局辦公室 2025年7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