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12/9 17:14:08 作者: 點擊數:
從科工信規字〔2024〕8號
廣州市從化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從化區智能裝備產業扶持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垂直管理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從化區智能裝備產業扶持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科工信局反映。
廣州市從化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6日
廣州市從化區智能裝備產業扶持辦法
第一條 為高質量打造從化綠色發展示范區,加快推動從化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按照《廣州從化高質量打造綠色發展示范區若干扶持措施》,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營關系在本區范圍內,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獨入統的分公司視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關規定的智能裝備制造領域工業企業或相關機構(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研發投入獎】領軍企業及其控股企業在從化落戶、增資擴產(新增用地)、落地區域總部研發中心等事項,最高按其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總額的10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年度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6000萬元。并在次年起連續五年最高按每年研發費用總額的30%給予支持,單年度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3000萬元。
第四條【技術平臺建設獎】對獲批創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 【綠色發展獎】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
第六條 附則
一、享受本辦法的扶持對象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并簽訂相關承諾書;若扶持對象違反承諾的,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追回已發放的資金,取消本辦法條款規定的認定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存在惡意欠薪、惡意逃避債務等行為的,或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較大群體性事件、較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不能享受本辦法的政策扶持內容。
二、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區“1+3+5+N”產業政策體系中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本辦法施行前,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包括有連續年限、符合條件但未兌現完畢,已印發實施仍在有效期內的政策條款)的項目,可按照原政策繼續兌現,也可按照本辦法執行,原政策和本辦法只能選其一。責任主體因機構改革相關職責調整的,由承接該職責的部門繼續負責。
三、本辦法所指研發費用應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進行統計,并經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審計確認。
四、本辦法所指“領軍企業及其控股企業”以具體申報指南中所列范圍或援引該條款的協議文件為準。
五、本辦法中涉及“以上、不低于、不超過”均含本數。
六、對符合扶持范圍,投入大、產業帶動強、預期產值大的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經區政府同意,可研究制定專項支持政策。
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從化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2024年12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