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0/25 13:21:08 作者: 點擊數:
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創〔2015〕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區的各項科技創新政策措施和年度指南發布計劃,現組織申報2016年花都區科技計劃項目,公開征集包括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專項、科技創新重大專項、科技成果認定獎勵專項、軟科學研究專項、科普專項等項目。請各有關單位按照附件各專項的指南要求,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在花都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花都地區納稅的企事業單位。與區外單位聯合申報的,區內單位須為第一申報單位,且成果轉化地和實施地在花都區。
2.項目申報單位應有嚴格、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3.項目負責人應熟悉本領域國內外科技和市場發展動態,具有本領域的工作經驗,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在職公務員、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科普專項除外)。
4.項目負責人(指申報書中列第一位的人員)原則上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含項目負責人)最多只能參加2個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新項目,也不能因為申報新的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
項目申報除滿足上述要求,還應根據各專項指南特定的要求進行申報。
二、申報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申報2016年科技計劃項目不予受理:
1.截至2015年底,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有區級在研科技計劃項目已到期未驗收且未提出驗收申請的;
2.曾經實施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有執行情況不好造成不良影響的、有應結未結、暫緩暫停、強制中止和撤消項目、驗收不合格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3.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申報、立項、實施、驗收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行為記錄的。
三、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材料受理時間:2016年11月11日-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