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7/12 13:28:54 作者: 點擊數:
2016年7月6日,珠海高新區出臺了《珠海高新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暫行規定(修訂)》新政:
●新政規定轄區企業只要完成高企申報就補貼10萬元;
●通過高企認定企業,無論是首次認定還是重新認定,均獎勵60萬元。
●對企業首次認定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的,除獲得國家、省、市扶持資金外,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據高新區科經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高新區于2015年6月出臺的《珠海高新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暫行規定》(簡稱《規定》),促進和推動了高企培育工作,2015年底高新區擁有國家級高新區技術企業124家,占全市的31%。根據一年來的政策實施情況,并結合國家新的高企管理辦法和省、市高企培育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高新區對原《規定》進行了修訂完善,進一步加大對高企的扶持力度,推動科技型企業積極申報高企,從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1)為進一步加大高企申報熱情,新《規定》將獎勵進度提前到申報階段,對按時完成網上申請并成功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的企業,即獎勵10萬元,覆蓋了企業申報階段的各項成本;
(2)獎勵力度也進一步加大,企業無論是首次通過高企認定還是通過重新認定的,均獎勵60萬元;
(3)為加大高企引進力度,新《規定》提出,對從市外新引進高新區主園區,完成相關手續并獲相關部門認可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0萬元;
(4)為進一步鼓勵科技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高企輔導優質服務,新《規定》對年度輔導5家區內企業成功通過高企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獎勵5萬元。每多輔導1家區內企業成功通過高企認定,再給予獎勵資金1萬元。
此外,新《規定》保留了原來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產品的政策條款:
(1)對企業每認定1件高新技術產品,給予資助經費1千元,單個企業年度資助金額最高可達1萬元;
(2)對企業首次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的,除獲得國家、省、市扶持資金外,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獲得多級獎勵的,從高補足獎勵資金;
(3)還保留了對高新技術企業優先供地,提供“綠色通道”政務服務,并給予科技項目配套,單個企業年度配套資金最高可達500萬元等優惠政策。